標題 |
事由 |
電子發票重要公告 |
- 依據財政部102年8月22日台財資字第1020002795號令公告修正「電子發票作業要點」及104年「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推動方案」,105年1月1日起,本公司於收款後依規定時限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。
- 貴客戶之消費選擇以電信費帳單支付時,本公司將依貴客戶指定號碼之計費週期結算並開立帳單。貴客戶繳費後,本公司將寄送電子發票開立通知至您填寫之E-mail信箱,並依規定於48小時內將電子發票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。
- 貴客戶若需查詢電子發票資料或進行發票歸戶,請至「中華電信電子發票系統」網站。
- 發票中獎通知作業:(1)已歸戶至共通載具的發票: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主動通知。(2)未歸戶至共通載具的發票:本公司將代為對獎,並主動寄發中獎之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供客戶兌獎。
|
用戶條款公告 |
- 新增委受託代銷電信帳單服務用戶條款及隱私權保護。。
|
安全公告 |
- 中華電信不會主動通知用戶提供Hinet帳號、密碼、或其他個人基本資料。請勿在不明網址填寫個人資料。若您收到類似的信件請予以忽略。
- 中華電信寬頻上網帳單服務不會於您的電腦自動出示「贈送點數網頁」並誘導您輸入手機簡訊驗證碼;若您遇到此狀況,可能您的電腦已被植入木馬,請您不要理會此網頁並立即與Hinet客服人員連絡。
|